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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债券领域立法动向与债券违约处置制度完善路径初探

     

摘要

2014年3月,"11超日债"成为我国债券市场首只违约债券,由此拉开了我国债券违约的序幕,打破了我国债券市场刚性兑付的神话。自此,债券违约主体涉及行业不断扩散,违约金额与规模屡创新高,债券违约问题已成为监管机构关注的热点。据统计,2020年一季度,我国债券市场共有18家发行人的44只债券发生违约(包括发行人北大方正因进入重整程序而违约的23只债券),违约金额总计474.11亿元(扣除北大方正所属债券后违约金额为116.08亿元)。其中,新增违约发行人9家,涉及违约金额82.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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