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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中国对大陆法系的选择

         

摘要

美国是第一个打开近代中国大门且给中国社会影响最大的西方列强,但近代中国法律为何没有仿照英美法系而却选择了大陆法系呢?文章对此作了较深入的研究,认为其深层原因在于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具有自身内在的许多相近因素。本文从国家主义观念、法典编纂观念、思维方式、审判方式四个方面分析并揭示了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的相近性度其表现。文章最后指出,落后国家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对先进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移植和借鉴时,必须审慎选择,特别注意国情之间的相近性,而不能盲目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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