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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法人的新规则

         

摘要

上一期,我们解读和探讨了关于法人登记和清算的新规则.本期,我们将聊一聊关于非营利法人的新规则.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民法典》总则编第87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原《民法通则》未对此作出规定,本条是增加的新规则. 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取得利润或者不向其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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