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与生活》 >检察官梅玫: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

检察官梅玫: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

         

摘要

利落的发髻、爽朗的笑声、亲切的谈吐,是梅玫留给笔者的第一印象. 梅玫,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莎姐”办公室主任.“莎姐”中的“莎”字,原意是指一种生长在沼泽地里的莎草,这与帮扶处在逆境中的未成年人的初衷相契合. 作为一名“80后”女检察官,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十余年间,她帮助了144名犯罪的孩子走向新生,在10多万名学生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由她牵头创立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获得中宣部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30余项荣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