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律与生活》 >高洪亮,好人远去

高洪亮,好人远去

         

摘要

高洪亮,山东省平原县人,中共党员,二级警司。2007年8月,高洪亮成为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一名人民警察,先后在派出所、刑警大队工作;2011年5月,因工作中表现优异,担任信息情报中心负责人。高洪亮凭着年轻人对事业执著追求、奋发向上的闯劲,以其聪明才智和艰苦奋斗、脚踏实地的作风,出色地完成了多次急难险重的任务,数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2012年2月18日,高洪亮同志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车祸因公殉职,年仅28岁。回首高洪亮短暂的一生,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他却以敬业、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谱写了一曲不平凡的奉献之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