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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让座”事件中的情理法

         

摘要

最近,在河南郑州的一辆公交车上,一名老人突然倒地猝死.车上乘客称,之前老人曾因让座问题与一名小伙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小伙子4个耳光.老人的家属称老人患有心脏病. 因小伙子不让座生气猝死究竟是谁之过?其中的情理法须辨析. 先说“情”.由于此前曾有年轻人因拒绝让座而被老年人暴打的新闻见诸报端,引发公众愤怒.因此,一些人在看待郑州发生的这起“让座”事件时带有强烈的情绪色彩,以至于有人发出“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慨叹.不过,这个“情”不应仅代表“情绪”,还应指“情况”、“情节”,即事实真相.两人争执的真实情况如何,小伙子有没有骂人、动手?不能仅凭旁人的描述,还要根据监控录像和警方调查.仅凭情绪不能判断事实,往往容易偏差,不要忘了此前北京那个“大妈讹外国小伙”的乌龙事件.

著录项

  • 来源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20期|1-1|共1页
  • 作者

    李庶民;

  • 作者单位

    金融时报;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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