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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下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管辖权的完善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互联网经济时代中,国内地方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行使管辖权的问题。目前税务机关对非个体工商户的个人网店店主缺乏明确征管权限,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主播也因税收管辖地与平台所在地并不一致,难以查处其违法税务筹划。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经营所得项无法被更为先进的综合税制覆盖,仍为分类税制,管理“所得”而非“个人”,同时亦不在法定代扣代缴的范围所致,但上述税款的征收可以通过委托代征解决。目前《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较为粗略,本文对税收征管法细则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提出修改建议并对代征平台考核提出部分标准。希望能以委托代征的方式,实现个人所得税管辖权“最后一公里”的切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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