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学(汉斯)》 >网络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判定——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16条为视角

网络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判定——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16条为视角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互联网专条具有高度概括性,未明确指出网络广告屏蔽行为正当性。司法实践和理论界评判广告屏蔽行为视角不同,大都对网络广告屏蔽行为作出全然肯定或者全然否定的判断。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出台,在屏蔽行为正当性判断中引入“无正当理由”要件。这就要求广告屏蔽行为正当性要在个案中衡量,进而提升社会整体效益。广告屏蔽行为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需要满足无正当理由这一要件。对无正当理由要件从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效果三方面进行细化,于个案中对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判断衡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