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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精神与传统法重生——霍存福教授访谈

         

摘要

被采访者:霍存福(以下简称“霍”)采访者:夏纪森(以下简称“夏”)夏:霍老师好!非常感谢您能接受我的采访。多年以来,您一直致力于传统法文化精神的研究。研究中国传统法文化精神,对于弘扬民族优秀法律文化传统、重构21世纪的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对于立足民族根基而吸收、借鉴西方先进法律文化,从而建立全新的法律文化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能否请您谈谈,传统法文化精神研究在当下具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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