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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地方法治经济建设探索——以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法治推进为研究对象

         

摘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法治经济建设成为核心任务,是破解其他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推进法治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于大力建设和发展地方法治经济。在法治经济框架下,关注社会分层与地方差异,活化地方法治经济内涵,从系统论和工程论的角度推进地方法治经济建设,有步骤、有条件地方的先行先试,既保证法治经济建设的整体性,也尊重地方法治经济的特殊性与创新性。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面临着新常态时期经济运行整体下行与东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挑战的双重压力下,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从依法改善融资环境、科学完善税收政策、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精准设计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合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六方面,探索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新进路。在此基础上,地方法治经济是实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由之路,也是推进地方法治实践和国家法治经济建设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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