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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信访制度的转型整合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群众信访、检举举报是反腐执纪线索的重要来源,信访与监察委制度可以有机统一于公民宪法性权利.信访部门可以为监察委提供充足的调查线索,监察委可以对相关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公民诉求进行职权监督。在统一行使“对人”监督权的监察委员会制度架构下,信访制度通过还原其归属于人大的民情反馈辅助政制职能,分流“对人”与“对事”信访事项,又通过对公民诉求的程序性导入职能,进而转型为私权利约束监察委及其它公权力的程序性制度。在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理性回应理念下,两种制度各司其职、良性互动.达成消解弊端、职能整合、精简机构的目的,共同理顺民情反馈和公权力回应的“诉求-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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