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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国土资源管理——《物权法》第十二章、第十三章条文理解与适用

         

摘要

第一百三十八条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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