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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后合同权益”你知道多少?

             

摘要

技术员小刘,前不久“以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此不满,时过半年仍扣住档案不放,不给办养老保险等转移手续.小刘多次和其理论.有关人员撂话:“合同解除了,别来烦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仍有义务,人称“后合同义务”,劳动者仍有权利,人称“后合同权利”.劳动者的“后合同权益”主要为: 一、请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书面证明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著录项

  • 来源
    《劳动保障世界》 |2011年第23期|37-37|共1页
  • 作者

    王立晨;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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