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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的立法建议

         

摘要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的立法情况在学理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设立最大的问题就是与物权的一物一权的原则的矛盾。传统的民法并没有产生空间所有权的概念。土地立体分层后就打破了昔日的整体空间概念,从而导致对一物一权的挑战。这也是很多人对使用权分层设立提出质疑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作为整体一物的土地,只是通过法技术的运作而借登记簿所登记的土地笔数或个数表现出来的,并不是说这一物是不可分割的。况且,空间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人是一致的,在空间所有权人的确定没有质疑的情况下而讨论空间所有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另外,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假如否定土地立体有效利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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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知识经济》 |2013年第12期|40|共1页
  • 作者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510006;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510006;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510006;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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