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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摘要

黑龙江省鸡西市司法局始终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工作目标之一,在全系统提出:“以司法文化建设为载体,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而奋斗”的创建口号。几年来,他们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按照文明单位必须具备的10个方面条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高标准地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实现群众化、经常化、规范化,两个文明建设得到同步发展,为鸡西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把文明单位建设纳入重要日程 几年来,局党委始终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分管负责制,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提出创建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同时,健全了双文明建设的领导机构,分解责任,定期检查全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重要目标管理之中,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 按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年年制定有新内容和新目标的创建规划,并提出以思想建设、廉政建设、道德建设、法制建设、文化建设与环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具体奋斗目标,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有坚强的组织...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司法》|2000年第11期|P.|共2页
  • 作者

    赵恒才;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司法制度;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5 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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