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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WTO贸易补贴争端

     

摘要

2007年2月2日,美国正式向WTO提出申诉并要求同中国进行磋商(WT/DS358),认为中国政府《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的某些退税、减税、免税等规定,以企业使用国内产品为条件,或以出口表现为标准,构成了进口替代补贴和出口补贴,违反了WTO《补贴和反补贴协定》(SCM协定)第3条“取消禁止性补贴”的义务;导致进口产品享受的待遇低于国内同类产品,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违反了GATT第3条第4款的“国民待遇”义务和TRIMS协议第2条的“禁止当地成分”要求。8月31日,WTO成立专家组进行审理。这是继汽车进口零部件争端后,又一起针对中国的司法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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