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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钦定大清商律》对外国法的移植

         

摘要

清末法制改革是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百年前的这场法制改革运动,学界普遍认为,它虽然是清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为挽救自身危亡而开展的一场政治自救运动,但是由于它提出了新的变法指导思想,制订、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官制改革,建立了新的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因而导致了沿袭2000多年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解体,奠定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基础。从这一认识出发,学界对这场改革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取得了许多有意义的成果。本期约发的4篇文章,集中探讨了治外法权与领事裁判权、预备立宪、诉讼制度与诉讼文化、钦定大清商律对外国法的移植等方面的问题,是关于清末变法的最新研究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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