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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大清商律》中的商法原理——以股东平等和分权治理为进路

         

摘要

《钦定大清商律》是晚清重商主义的法律成果,体现了股东平等原则,具体包括男女具有平等的从商权、股东之间权利的平等性不因身份而改变、商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等内容.同时,《钦定大清商律》确立股东会、董事局、经理人员、查帐人的公司治理主体地位.《钦定大清商律》构建公司的分权治理也在法律上获得了认可,现代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得到建立,对各主体之间的权责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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