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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增值税转型对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的影响

     

摘要

针对评估界对增值税转型后在成本法评估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是否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所持的不同观点,通过举例分析发现:增值税转型对成本法下单项机器设备的评估并没有产生影响——其重置成本仍与转型前一样,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影响的是在成本法下企业价值评估中机器设备的评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均不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评估当事方为非一般纳税人,其重置成本的确定仍然与增值税转型前一样,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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