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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权的法理分析

     

摘要

证人免证特权原则是刑事诉讼证据运用的一项重要规则,意指证人可根据其与被告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或特殊职业身份,免除作证义务.证人作证特权就是这项证据规则的重要体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首次规定了近亲属出庭作证豁免权,也是这项证据规则的基本内涵在一定程度上的体现.但是证人作证特权和出庭作证豁免并不相同,近亲属的证言依然有可能作为指控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同时近亲属的不出庭也会带来辩护方无法对其证言充分质证的矛盾.近亲属拒绝出庭作证本是对人伦、亲情道德的尊重,但是如何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刑事诉讼法基本任务之间找到更恰当的立足点,是这项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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