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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议民主与正义价值的内在逻辑--基于哈贝马斯的理论框架

     

摘要

审议民主是现代宪政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民主审议形成合法性规范的过程,表征了公民在私人和公共领域自主权的相互确认的逻辑关系;审议民主对公民自主权的确认为衡量规范的正义性提供了实质性标准;同时,审议民主的价值诉求要求一种“我们”视角的道德建构,而“道德之人”特殊偏好的动态性特征表明,正义价值脱离实际审议将不具备任何实际内涵,为此,审议民主构成了规范的正义性或正当性价值的实现路径;由于对正义的建构是一个历史的开放性过程,因此实际审议结果也必然保持对未来修正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体现了人类世界的历史本质和“道德之人”塑造与重塑自身偏好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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