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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负担规则与履行不能制度关系论

         

摘要

风险负担规则和履行不能制度在合同法中扮演重要角色。风险负担规则与履行不能制度在处理由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引起的标的物毁损灭失时存在重叠和交叉。风险负担规则主要关注交付后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情况,着眼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风险分担。而履行不能制度则更广泛,涵盖了法律不能、事实不能和经济不能等多种履行不能的情形。在履行不能制度下,一旦发生履行不能,债务人的给付义务会被免除,债权人的对待给付义务也会相应消失,赔偿或补偿责任可能转移,债务关系发生变更。通过厘清二者在何种情形下存在竞合与冲突,合理协调其适用,可以为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问题提供有益的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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