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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史公案《朱子晚年定论》平议

     

摘要

儒学发展到北宋出现新的变化。新儒学者们探求儒学经典义理,发现真正的儒家之道,当时称新儒学为"道学"。南宋中期道学分为两派,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和以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在"遵德性"与"道问学"的治学途径方面发生分歧,致有"朱陆异同"之争。明代中期王阳明发挥心学,创立"致良知"之说,学术界再次发生理学与心学之争。王阳明为平息与调和争论,认为朱熹于晚年对其曾从事的传注训释的治学方法感到悔悟,同于心学之旨,亦合于"致良知"之说,遂编著《朱子晚年定论》。此论虽受到学术界的批评,却有助于阳明学之盛行。然而朱熹与友人的书简中偶有表示于"尊德性"工夫的欠缺,但这属偶然自谦之辞,在其去世前数年犹致力于儒家经典和其他典籍的训释考证,并不存在悔悟之事。《朱子晚年定论》在事实上不能成立,而借此欲调和或会通"朱陆"与"朱王"则属于主观的勉强牵合,于学理上也是难以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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