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译名与诠释——重审闻一多的格律诗理论

译名与诠释——重审闻一多的格律诗理论

             

摘要

胡适称之为"偶然之偶然"的"新诗",是近代中国社会普遍的精神运动的结果,其初始的动机与动力,远不只是关于审美的,甚至主要不是关于审美的,对此的诠释与自我诠释,同样多元而丰富,很难用任何一种"绝对的开端"予以简单描述。闻一多发表于1926年的《诗的格律》,将通常译为"形式"的英文"form"一词译为"格律",并以此作为诗之为诗的根本,这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误读"。闻一多的新诗格律理论,与他本人的写作和翻译实践有高度的一致性,看似吸收了西方文学中的格律诗理论,实际上更像是他此前研究过的中国古代律诗观念在现代的演绎。冯至践行象征主义诗学,其浪漫与象征的互照互释,彰显了"象征诗学"的浪漫之维,他将浪漫诗人诺瓦利斯称为"游戏诗人",将浪漫世界营造为"游戏式的严肃",从而看透了宇宙象征体系之中那些幽暗玄远的意义。以诗体探索与文体建构为媒介,冯至完成了"象征诗学"的建构,为中国现代文艺与文艺思想添加了别样的韵味与风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