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现实要点

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现实要点

     

摘要

当前,在理论上已明确区分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基础的不同,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需要公有制经济基础,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了需要公有制经济基础,还要有非公有制经济基础.因此,坚持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在所有制方面,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二是在分配原则方面,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保持和并存非按劳分配的其他多种分配方式;三是在经济体制方面,必须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后,不应设立于非竞争性领域和省级以下行政区;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需要明确地以立法来规范,应将其设立于非竞争性领域,不能将其混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之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能以公营企业取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应将公营企业与民营企业或民营资本相结合,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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