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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转型期政府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推进研究

             

摘要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劳资关系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劳资矛盾日渐尖锐。集体谈判制度作为缓解劳资矛盾的重要手段,其作用在我国也日益凸显。在2011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表示,已经建立了工会的企业,今年底要有60%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到2013年底,力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占已建工会企业的80%以上。但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政府应如何在这一关键时期积极推进集体谈判制度在中国的发展是文章讨论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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