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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征收的实践冲突与关系协调——以33个入市试点为例

     

摘要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征收既彼此独立又互为补充。透过33个入市试点,两者存在制度选择竞合、地块选择重合以及收益分配对象不同的冲突,其原因是土地征收的公益性认定制度供给不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交易客体和规则模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欠缺收益与责任相配比的分配机制。因此,一是具化公众参与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的权利内容,发挥司法机关对土地征收公益性的监督优势;二是明晰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地块范围,遵循按登记时土地用途流转的入市交易规则;三是集体经济组织要从入市收益分配中提存专门收益用于公益支出,让农民个体从入市收益分配中可持续性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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