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毒品纯度应当成为量刑的标准——论《刑法》357条第2款公正性之欠缺及其完善

毒品纯度应当成为量刑的标准——论《刑法》357条第2款公正性之欠缺及其完善

         

摘要

罪刑均衡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刑罚之度应以责任为限,这是法治语境下刑法的基本原则.但刑法第357条第2款"对毒品不按纯度计算"的规定却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导致了刑罚公正之缺失.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景下,这个问题尤其显得突出,值得反思和检讨,也更有必要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立法解释规定毒品纯度应当成为量刑的标准,从而维护刑罚的公正.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