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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学校保护

     

摘要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此,我国产生了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奠定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基础。《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分工,确定了从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本文拟对学校保护工作谈谈粗浅体会。一、学校保护的法律要求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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