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法律修辞中的'例喻'研究——语用学的视角

法律修辞中的'例喻'研究——语用学的视角

     

摘要

在含有精神性、思想性的文本写作中,比喻按照作用标准分为两类:词喻和例喻.其中词喻只揭示一个概念的意蕴,例喻则揭示一种思想的意蕴.如果说词喻是法律修辞中的一个景点,那么例喻就是法律修辞中的一个景区,相比较词喻,法律修辞中的例喻研究具有以下学术价值:展现更加宽广的学术视野;更符合思想的抽象性表达;更能确保言语交流的有效性."例喻"修辞方法具有语用学性质,喻体与本体在语境上有高度相似性,语境成了连接喻体与本体的桥梁,在现在的并不熟悉、清晰、明细的具体情境中类比过去的熟悉、清晰、明细的具体情境.运用"例喻"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符合逻辑的规则;符合修辞的规范;符合事实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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