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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原则之思考——比较法视角下的共通性、差异性及其规范性建构

         

摘要

环境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是伴随着国家、地区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的演进而出现的一个重要法律现象。在不同法律传统和文化背景下,环境法原则在世界范围获得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许多国家、地区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所认同的一个共同法律话语。人类环境问题的时代性及其共性特征决定了环境法原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国际环境法之间的共通性。环境法原则的共通性反映了国际社会、国家和地区环境法观念和环境法律秩序之间的互动关系和趋同化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法原则是在国内法、国际法的不同法律背景,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法律文化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使其在产生和发展的法治背景、创立方式、法律规范功能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环境法原则的规范性建构,有助于发挥环境法原则在我国环境法治中的规范功能,以指导环境立法,并实现其引导环境司法解释、弥补环境法律规则不足的司法实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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