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媒介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双重诠释:行动与结构——基于吉登斯结构主义的视角

媒介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双重诠释:行动与结构——基于吉登斯结构主义的视角

         

摘要

媒介企业同时生产经济产品和文化产品,扮演着提供双重商品的准公益机构的角色,承担的社会责任大于传统企业。结构理论认为只有人有能力承担责任,任何形式的集体都不能成为代理。组织代表授权人的权力容器,使其行动范围成为可能并同时加以限制,因此组织既是人类活动的结果,又是人类活动的媒介。吉登斯结构主义理论打破了行动与结构间二元对立,建立起二者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媒介企业CSR实践中行动对结构的嵌入并非机械结合过程,而是面对二者复杂互动关系下的相互形塑。企业CSR实践不能仅仅通过其结构属性来理解,还必须考虑这些结构属性如何以不同的方式发挥出来,这取决于主观代理人如何主动地、自反地利用它们。按结构理论,日常组织生活的特点是结构再生产和转型的交替阶段,但连续性和变化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预测的。行动者当面对组织结构异质、自我反身理解以及不确定的资源分配等境况时仍然会挑战之前认为恰当的战略取向。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