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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潭门港“两院禁示”碑辨证及其意义

         

摘要

2016年5月,琼海市潭门镇发现一块“两院禁示”碑,记载的是明代晚期各地商船到海南岛进行海上贸易的有关规定。根据“两院禁示”碑碑文内容推断,“两院”是指明代广东行省的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刻碑时间为明代“隆庆开海”至明末之际。该碑还反映出明朝不准自海南贩卖粮食到外地的严格规定。“两院禁示”碑见证了潭门港至迟在明代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之一,佐证了海南岛自古以来就是南海贸易往来的交通要冲,是海上丝绸之路无法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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