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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民最高可享受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

     

摘要

(市、区)、乡(镇),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救助对象可申请小病医疗救助。具体的救助标准为:村级门诊补助40%,乡级门诊补助30%,县级门诊补助20%;乡级住院补助40%,县级住院补助30%。个人全年累计享受小病救助金额不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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