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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扩充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兼论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特殊法人的宏观调节功能

         

摘要

当前中国必须重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作为解决途径之一,就是积极扩充劳动密集型产业,把扩大就业作为切入口.由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大都是中小企业,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急需龙头大企业的带动.在目前国内非公大企业尚无影响力、带动力之时,可以在经济社会转型的一定时期内,利用国有资本的宏观调节功能,组建特殊法人,以此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解决现时最需解决的就业压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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