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行政征收的价值追求与方法选择

行政征收的价值追求与方法选择

         

摘要

以"条例"为实证,阐明行政征收应以正义之价值目标为追求和以法治的方法进行规制的观点。前者,税负公平表现在权利与权力之间通过公共产品交易的平衡以及不同权利间成本分担的合理,其目的在于公民财产权的保障;后者,行政立法只能满足社会发展对法制的需求,但诸多缺陷,"立法主导"是法治进程的必然。非"行政主导"并不排斥授权下的行政立法,但授权须是明确的。其目的在于以宪政视角修正权力的配置体系,明正立法主体,制衡行政权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