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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的定名原则

         

摘要

制造方法一般不要标明。但由于制品制造方法上改变,为区别过去习用名称或两种制造方法同时存在,则应在基本名称前标明,如吸附霍乱菌苗、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剂型为液体者,液体二字不要标明,其它剂型则应标明,如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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