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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哲学与辩证法之比较

         

摘要

史伯提出“以他平他谓之和”,晏子说“同也,焉得为和”,孔子说“和而不同”.和的要素有三:一是差异,二是结合,三是和合.和合即以保存和发展差异为前提的结合.和在本质上是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对立即差异,统一即结合;对立统一即和而不同.和谐是对辩证法的贯彻,而不是背离.辩证法的诸原理和要素相互阐发,用全面的观点理解对立和统一两个范畴的关系,即是和谐.黑格尔把同一和差异的总和叫作矛盾,孔子把差异的总和叫作“和”,是否肯定差异是和谐哲学与斗争哲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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