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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城市精神的法治内核——以近现代法律起源地城市论为立论基础

         

摘要

中国提炼了城市精神的200多个城市(不完全统计)中,竟然没有一个城市将"法治"写进其城市精神的表述语中去。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与传统法律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以平等、自由、个人权利等法治要素为基本内涵。近现代法不可能产生于城池和城堡中,也不可能产生于农村,只可能产生于城市。商品的自由生产和平等交换,使生产者摆脱人身依附实现个人独立,使自由和平等不仅成为主观的道德需求,也成为客观的伦理关系。近现代法律起源地城市论决定了现代城市精神的基本内核是法治精神。培育和弘扬城市法治精神是城市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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