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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自然状态与一般性用法——从反本质主义到充足理由律的回归

         

摘要

分析美学是20世纪中叶于西方理论界兴起的重要美学思潮。但正如理查德·舒斯特曼在《分析美学》前言中所指出的,在分析美学这一范畴之中实际上蕴含着两种对于"分析"的不同理解。反本质主义与多元主义是其中的一种理解向度,"分析"的方法在其中通常被用于对艺术这一概念进行拆解。在另一种以分析哲学为基础介入艺术与美学研究的向度中,"分析"则呈现为一种基于人类感官与认识论法则的识别与连贯性建构。在后一向度中,"分析"并非仅仅作为一种艺术研究的外部方法,而是其自身呈现为艺术的一种自然状态,表象之于感官认识达到充足之处,即表象自然显现为艺术。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作为人类思维达到充足性的认识论规则,感官认识中所自然呈现的规律在其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奠基作用,并暗示了一种基于宇宙学的原初艺术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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