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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欺压及救济

             

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应为股东紧密型公司,而非人合性公司。实践中,有限公司中小股东受大股东欺压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包括股东逐利性、资本多数决及股东退出机制不畅等。受欺压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行使退股权及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等方式加以救济。另外,除了完善有关法律,应充分利用公司章程在预防和化解股东欺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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