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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财产性判项履行”认定疑难及解决

         

摘要

自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并首次把财产性判项履行作为减刑考察因素以来,尽管各类减刑裁定文书中并没有载明以财产性判项作为裁定减刑的依据,但是事实上由于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中财产刑性的比例非常大,财产性判决作为减刑综合考察因素几乎贯穿所有减刑的案件.目前有关减刑财产性判项的规定十分有限,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尤其在“财产性判项履行”认定上,包括履行能力认定、代履行认定以及部分履行等,破解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完善“财产性判项履行”认定制度,对规范减刑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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