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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至14世纪中期京兆府城城市行政管理研究

         

摘要

10世纪初唐迁都洛阳,原都城长安改建为京兆府城,由此至14世纪中期即元末的460余年中,城市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五代至北宋,城市中设厢,厢下设坊,以管理城市居民;金代形成了独立的城市行政管理机构——录事司,以城市内部作为管理范围,与附郭县平行地隶属于京兆府;元代继承了金代制度,亦设录事司管理城市,并明确其职能为"掌城中户民之事"。对这一个过程进行系统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古代城市行政管理制度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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