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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公开文件存储空间提供者的责任

         

摘要

网络公开文件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并不可能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权,但其不当行为可能构成间接侵权。我国行政法规范对于认定"明知或应知例外"、空间服务合同对于"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规则均具有一定影响。我国空间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较美国与欧盟更为严格。根据"通知与移除规则"仅可移除公开访问权限,根据"反通知与恢复规则"进行恢复的应适当延长公开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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