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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摘要

<正> 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强大活力,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现象,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带来程度不同的危害。这些经济犯罪有些是由个人实施的,有些则是与法人的经济活动有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法人是否能够成为犯罪主体”这一问题,便成了当前我国法学界争论的问题之一。在否定说(即传统的观点,法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与肯定说两种观点中,笔者赞同“否定说”,主要依据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青海师专学报》 |1986年第4期|8-11|共4页
  • 作者

    蒋磊;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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