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论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从买卖型担保出发

论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从买卖型担保出发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新型物权的需求高涨,物权法定原则僵化的弊端逐渐暴露在司法实践中.无论从买卖型担保为例出发,还是从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历程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施行契机角度进一步分析,物权法定原则都有缓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吸收日本、我国台湾地区施行物权法定原则缓和的优秀经验,对于在习惯中形成的、合理确定的、符合物权法定设立宗旨、能够以一定公示方法公示的习惯物权,法律应当认定其物权效力.在法律层面明确缓和物权法定原则之外,还需克服习惯法在适用过程中的局限性,确定习惯物权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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