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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唯一主体

     

摘要

我国宪法、法律及党的文件始终强调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但部分学者却将“主体多元化”作为构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前提,这易引起对我国国家治理主体的误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治理的学说、我国宪法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肯定了只有人民才是我国国家治理的唯一主体。我国宪法和依法治国方略已经构筑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较为完整的原有框架,并明确党和政府并非我国国家治理的主体。由于西方治理理论本身具有不统一性且与我国国情存在巨大差别,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只能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我国的国家治理主体不能搞“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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