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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侵害婚姻家庭的法律责任

             

摘要

现行婚姻法中完全无过错离婚制度的建立以及故意侵害配偶权补救方面的立法空白在实际上减轻甚至取消了某些配偶或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中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这显然不足以抚平无过错一方的精神创伤,更不能有效地制裁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第三者".为此,应尽快确认"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责任,通过这种立法保护,使婚姻家庭关系不受非法干涉,这是我国目前所应承担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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