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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县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

         

摘要

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从此,银行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已有了长足的进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银行体系。但面对日趋激励的金融业竞争和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我们不应隐讳,县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简称县支行)的经营机制,尚未达到真正的商业银行的标准。1993年底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国家专业银行要“尽快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十五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因此今就县支行转换经营机制的迫切性作一探讨。一、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和企业性质缺乏自我约束机制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我国行政性较强的国家专业银行,其产权制度是国家独资所有的单一结构制度。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缺乏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股民对经营者随时进行监督和期盼的产权约束力,形成现实的产权主体虚置和产权关系模糊,结果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成本太高和效率低下。同时由于各级行没有利益驱动机制,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两者之间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兼容,结果所有者不能对经营者、员工进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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