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辨析

     

摘要

"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虽然在政策性文件中被确认,但该概念在制度基础上欠缺合法性;在现实基础上欠缺现实需求."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这一概念产生于对"林权抵押"客体的误解.林权抵押的客体是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租赁权,林地承包经营权还不能、也不应当成为林权抵押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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